各学院、校区、部、处、室:
现将《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征集2021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函》的通知》转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部门要认真领会《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征集2021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函》的文件精神,实时关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面向高校发布的审核通过的项目指南,根据学院学科、专业情况和产学合作实际需要,积极与企业合作交流,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合规、有序的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http://cxhz.hep.com.cn/)注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院部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申报材料提交前要组织教指委专家、专业或学科带头人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指导并填写《课题评审表》,申报人要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力争使项目获得立项。立项情况将作为教师及二级学院科研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材料要求请于每月项目指南公布之后的一周内将申报的项目汇总表、审查合格的申报书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报送到教学楼1122办公室。
附件:
1.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征集2021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函》的通知
2.《汇总表》
3.《课题评审表》
科技处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