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室:
为鼓励我校在校大学生积极参与理论探索、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课外学术科研活动,发挥科研活动在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山西应用科技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决定组织开展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非大四在本校本科生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有较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以及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二)项目负责人只能负责一个项目,每个项目只限一名负责人且项目组总人数不得超过5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鼓励学生跨学院、跨专业联合开展项目研究。
(三)学生科研实行指导教师制,原则上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主持过校级以上教科研项目或主持/参与过省级以上教科研项目,指导教师只能指导一项学生科研训练项目。
三、申报范围
项目应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申报的项目必须是
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等不在立项申报范围之列。课题的申报范围包括:
(一)学生独立提出的针对某一学科领域或社会热点问题的研究;
(二)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或企事业单位的委托项目;
(三)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四)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五)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
(六)社会调查项目;
(七)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四、申报程序及安排
(一)学院动员
10月20日——10月25日,各学院积极宣传,采取措施鼓励动员本科生参与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申报,并于10月25日提交电子版《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汇总表》。
(二)学院组织指导
10月26日——11月1日,各学院对申报的课题进行形式审查,并安排教师对科研训练项目进行指导,填写《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申报书》,并向所在学院提交。
(三)学院汇总提交
11月1日——11月5日,各学院将所有项目汇总,申报书的排放顺序与汇总表的顺序相一致,并提交以下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科技处。
1.《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
2.《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
(四)组织评审并公示(11月中旬)
学校组织评审专家对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组评审结果,公示并公布立项项目。
五、项目管理
(一)过程管理
1.项目立项后,各学院及时通知立项项目负责人进行开题答辩,按照开题汇报中拟开展的工作计划开展研究工作。
2.项目过程管理以学院为主。各学院要加强对科研训练项目的管理,避免重立项、轻管理的现象。各学院每月召集项目成员和指导教师召开会议,汇报研究进展,做好会议记录;项目成员每半个月至少碰头一次,并记录项目进展情况。
3.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一年,高年级学生申报的项目应在毕业前完成。教学科研部将于课题立项半年内进行中期检查。对超过期限仍未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书面向教学科研部说明原因。经批准可以延长期限的项目,延长期限最多为一年。对无故中止研究或因责任事故而未完成者,将取消项目负责人下一年申报资格和当年的评优评先评奖资格。
(二)结题管理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提交《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结题报告》。课题结题,项目组成员需以第一完成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文萃》或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省级学术期刊要符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第一批和第二批学术期刊目录,且能在中国知网检索),且完成单位为山西应用科技学院。
2.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国家授权专利(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且专利权人为山西应用科技学院。
3.参加由政府职能部门、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学会举办的,与学科专业紧密相关的课外科技竞赛、艺术类展演活动和创新创业竞赛活动(参照《山西省大学生学科竞赛超级、一级和二级竞赛项目目录》),荣获国家级优秀奖(排名前三)以上或省级三等奖(排名第一)以上。
4.以科学发明制作形式结题的,需提交相关部门的鉴定意见和证书原件。
5.以实物装置结题的,除提交实物外,还需提交完整的设计报告和2名相关专家的鉴定意见。
6.以调查报告形式结题的,需提交调查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同时需提交两名专家签署的鉴定意见(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示的证明材料)。
7.公开出版的中篇、长篇文学作品(包括小说、电影、电视剧本、报告文学等)或个人文学、艺术作品集。
六、工作要求
(一)大学生科研活动是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落实,对学生科研活动在时间安排、指导教师配备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学生参与科研训练项目的情况将作为评优评先评奖的重要依据。
(二)各二级学院科研联络员积极对接,务必于11月5日前提交《项目申报书》和《汇总表》,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附件:
1.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汇总表
2.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申报书
科技处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