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处室:
2015年度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进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文化建设的战略部署要求,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为山西文化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
二、申报要求
(一)内容要求:申报2015年度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要紧密联系我省文化艺术建设实践,深化、拓展重大现实问题研究。要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际问题的研究,鼓励大胆探索。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力避低水平重复研究,认真贯彻“三兼顾、三为主”的方针,即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兼顾,以应用研究为主;历史问题研究与现实问题研究兼顾,以现实问题研究为主;全国共性问题研究与山西个性问题研究兼顾,以山西个性问题研究为主。同时要注重学科建设,推进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研究,推动各门学科的理论、体系、方法和手段的创新发展,特别要突出我省的优势学科建设。
(二)成果要求:最终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一般要在一年内完成,专著要在二年内完成。除重要的基础研究外,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最终研究成果进行申报。最终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引用材料务必注明出处,并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三)条件要求:(1)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中级及以下人员申报课题,须有两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推荐。(2)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研究任务尚未结题的人员,不能参加今年课题申报。(3)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4)课题负责人应为课题研究和课题管理的实际负责人(只填一人)。
(四)申报材料:审查合格的《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一式4份(用计算机填写,2份原件,2份复印件),7份论证活页,配套的《申报、评审书》及论证活页电子版。材料不齐全者,不予评审。课题申请书从山西省文化厅网站下载。
(五)报送要求: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印制,论证活页夹在申请书内。纸质及电子版材料请于2015年10月23日前报送至科技处办公室1124。
附件1:2015年度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2: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
科 技 处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