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处、室、部:
2017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管理
项目申报条件、管理及其他事项,见山西省教育厅文件《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
二、资助方式
(一)基地项目主要用于鼓励基地根据研究方向,围绕重大课题,开展系列研究。
(二)一般项目主要用于支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开展应用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资助项目经费由省教育厅提供,鼓励有关高校提供配套经费;自选项目经费由所在高校或合作单位提供。申报自选项目,须在“学校意见”一栏明确经费来源、数额,项目经费不得低于2万元。
三、申请人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项目的实际主持人,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中级以上职称,基地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职称。承担项目期间将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科研人员、申请学校的兼职研究人员不能作为基地项目申请人,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重点支持3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
(二)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而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已撤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
四、报送材料
(一)申请人须报送《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书面材料(双面打印)一式4份(基地项目《申请书》须报送一式7份)及电子版文件(WORD文件)。
(二)申请人须报送项目信息简表一式3份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WORD文件)。信息简表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项目名称、主要研究成果、立项依据、研究方案、资料准备情况和年度计划。信息简表中不要出现申请学校和申请人的相关信息。(附件3)
(三)申请人须报送相应的《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附件4)书面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2份
(三)申报时间:项目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连同电子版于2016年11月21日前报送至科技处办公室1124。
(四)附件内容,可登录山西省教育厅官网下载或者加入QQ群(152048320)下载。
附件1: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3: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信息简表
附件4: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汇总表
科 技 处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