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6-12-20     来源:科技处     阅读0

各二级学院及基础教学部:

教学研究是教学工作的基本组成部分,是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学改革的重要措施。为了贯彻落实《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7年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的通知》(晋教高〔2016〕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深入开展教学研究与实践的积极性,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选题要围绕我省高等教育发展尤其是教学工作中亟待破解的重点、难点与热点问题。选题能对我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的实践创新意义与应用推广价值,并能取得实质性成果。

(二)申报项目要有较好研究基础,对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强化教学管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有较好应用前景。

(三)申报项目目标明确,思路清晰,论证充分,重点突出,研究方案可行,且具备开展改革研究的各项基本条件。

申报项目立项范围参照《2017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二、人员要求

(一)项目主持人限1人,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一般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也可担任项目主持人。人事关系不在项目承担学校的兼职人员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

(二)每位教师只可在一个省级教改项目中担任主持人,最多可参加2个在研教改项目。项目结题后方可作为主持人申报新项目。

(三)项目人员最多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并且结构合理,对项目内容各有侧重。

三、申报材料

(一)《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书》(附件2)

(二)《2017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三)《2017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4)

(四)申报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为申报情况一览表中所填项目的佐证材料,包括项目、成果、论文著作(教材前后封面目录)、获奖证书、相关文件等复印件,证明材料应有目录,并按项目主持人单独编印装订成册。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书》、《2017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2017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申报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单独编印装订成册。以上材料各一式二份。

(二)报送材料时,请将申报项目的两份《申报书》和证明材料分别放入两个档案袋,并将申报书首页粘贴至档案袋表面。

(三)上述材料同时需要报送电子版,其中证明材料需要准备PDF扫描件电子版,PDF扫描件必须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严格控制在30页以内。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时间:请于 12月28日前交回申报材料

(二)报送地点:教学楼科技处办公室1124

(三)希望各院部高度重视,合理规划,积极组织教师开展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力争使本部门获取省级、校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立项,立项的项目将作为教师年度科研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确保教学改革创新项目顺利实施,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和突破性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以促进我校应用型试点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附件:

1.《2017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2.《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书》

3.《2017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4.《2017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

5.《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样表》


                                                                    科技处

                                                              2016年12月19日


附件1  2017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 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书

附件3 2017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4 2017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

附件5 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