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教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的通知

时间:2017-03-18     来源:科技处     阅读0

各院部及课题负责人:

为加强我校科研管理,提高项目研究质量,多出研究成果,认真做好本年度山西省的教学成果奖评选活动,进一步推进我校应用型本科试点高校建设工作,科技处将对2016年及以前立项的各级各类教科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项,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1.在研的省级各类教学改革以及科研项目。

2.在研的校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

(二)检查方式 

以上项目采取课题组自查和科技处复查方式结合进行。课题组提交《山西应用科技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表》(附件1),科技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展考察,将检查结论存档。

(三)检查内容

1.项目研究计划落实情况。包括研究资料的搜集和整理、案例调查、调研数据整理及运用、调查报告等情况。

2.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包括研究计划的总体执行情况、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项目组成员变更情况及原因 (如特殊原因确需变更,需书面说明情况),以及研究工作遇到的困难及拟采取措施,项目研究能否按时保质完成等。

3.项目研究的阶段性成果情况。包括阶段性成果的基本内容、主要观点、学术价值或实践意义、宣传与推介情况、获奖情况、社会影响等。

4.依照项目研究计划,展示并提交阶段性成果及相关材料复印件。

二、结项工作

(一)结项范围

2017年3月份应该结项或提前完成项目研究认为申请提前结项的各级各类省级、校级教科研项目。

(二)结题要求

1.校级项目提交《山西应用科技学院科研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和结题成果原件、复印件各1份,依据项目申请书中的考核指标及学校有关要求,科技处组织专家统一评审验收。

2.校级以上项目按上级各类结题有关规定提交相应材料。

3.结题成果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结题成果一般包括:研究报告;成果为论文,需复印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成果为著作,需复印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成果为专利,需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

三、材料报送时间以及要求

(一)请各课题组于2017年4月15日前将各院部签署审核意见的《山西应用科技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表》与结项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及相关成果装入档案袋报科技处。

(二)所有项目要按时接受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已经申请延期结项的项目,不得再行申请延期结项。 

(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教科研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

(四)附件内容,请加入QQ群(152048320)下载。

附件:

1.山西应用科技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表

2.山西应用科技学院科研项目结题报告



                                                                          科 技 处 

                                                                    2017年3月17日 

附件1:山西应用科技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表

附件2:山西应用科技学院科研项目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