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3-02-18     来源:科技处     阅读0

各学院、部、处、室:

根据《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部门认真研究《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附件1)和《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附件2),《课题指南》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以对选题的文字表述进行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均可申报重点项目。

申请人根据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二、申报对象

1.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8年3月31日后出生)。

三、资助额度

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20万元。最终确定的资助额度在适当范围内上下浮动

四、工作要求

(一)各院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教师进行申报。申报过程中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立项情况将作为教师及二级学院年度科研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人员要求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

2.申请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

(三)材料要求

2023年3月20日前,申请人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s://yskx.mct.gov.cn/applicant/login)完成申报,申报完成后,先暂存后打印一式一份,提交至行政楼321办公室。。


附件:

1.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

2.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

3.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拟申报汇总表

 

科 技 处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