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3-04-06     来源:科技处     阅读0

各学院、部、处、室: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请人认真研究《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根据自身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二、申报对象

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5日后出生)。

三、资助额度

1.重点项目:35万元

2.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各院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教师进行申报。申报过程中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立项情况将作为教师及二级学院年度科研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材料要求

2023年5月3日前,各项目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www.nopss.gov.cn)进行申报,并提交纸质版一式5份。

 

附件:

1.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

3.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拟申报汇总表

4.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5.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科 技 处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