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室: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请人认真研究《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根据自身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二、申报对象
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5日后出生)。
三、资助额度
1.重点项目:35万元
2.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各院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教师进行申报。申报过程中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立项情况将作为教师及二级学院年度科研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材料要求
2023年5月3日前,各项目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www.nopss.gov.cn)进行申报,并提交纸质版一式5份。
附件:
1.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
3.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拟申报汇总表
4.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5.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科 技 处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