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时间:2023-05-05     来源:科技处     阅读0

各学院、部、处、室: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安排,现就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部门认真研究并领会《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附件1)精神,积极组织教师申报。申请人按照《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附件2),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确定选题。

二、申请人要求

(一)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

(二)国家一般课题: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

(三)国家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国家青年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5日后出生)。

三、资助额度

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为35万元、一般项目为20万元、青年项目为20万元、西部项目为20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5万元、青年课题为3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各院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教师进行申报。申报过程中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立项情况将作为教师及二级学院年度科研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材料要求

2023年6月1日前,科技处邀请专家对课题进行指导修改,各项目修改完善后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中的“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附件:

1.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

2.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

3.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拟申报汇总表

4-1.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

4-2.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活页

 

科 技 处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