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室: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高学会〔2023〕52号)安排,现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部门认真领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精神,仔细研究课题指南,积极组织申报。
二、申报对象
1.重大课题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博士学位。
2.课题申请人限申报1项课题,已经承担学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三、经费支持
经费支持情况见《“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课题指南》(附件2)
四、工作要求
(一)各院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教师进行申报。申报过程中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立项情况将作为教师及二级学院年度科研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课题完成时限及成果要求
一般为2年。结项时根据不同类型课题要求可提交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学术论文或专著等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显著注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字样(含课题名称和编号)。
(三)材料报送
2023年6月9日前,科技处邀请专家对课题进行指导修改,各项目修改完善后登录“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平台”(http://122.224.218.37:6231/srm-web/systemrole/login_toLogin.html)进行申报。申报结束后,申请人提交《课题申报书》(匿名版4份和实名版2份).
附件:
1.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课题指南
3.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拟申报汇总表
4.“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课题申报书
5.“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课题申报书(匿名版)
科 技 处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