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室:
根据《山西省留学人员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筹资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2023年度省筹资金资助回国留学人员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安排,现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部门认真领会《2023年度山西省省筹资金资助回国留学人员科研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精神,仔细研究课题指南,积极组织申报。
二、申报对象
(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科学道德,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有足够的时间进行项目研究;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正从事教学、科研或技术开发工作;
(三)项目申报人应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且为项目的实际主持人。
三、经费支持
(一)人文社科类:资助总额度不超过2万元/项;
(二)理工农医类:资助总额度不超过6万元/项;
所有项目执行期为三年,为提高经费使用效率,2023年度立项项目经费将按照6:2:2的比例,分三年拨付。
四、工作要求
(一)各院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教师进行申报。申报过程中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立项情况将作为教师及二级学院年度科研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材料报送
2023年6月2日前,以部门为单位按照《2023年度山西省省筹资金资助回国留学人员科研项目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一式三份,附件2)将材料统一报送到勤政楼321办公室。
项目申报人须按顺序准备所有申报材料,使用A4复印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除尾页外不得有空白面,左侧用长尾夹固定,无需胶装。申报材料打印/复印的色彩不作要求,但不得提交用照片文件打印的材料。
附件:
1.2023年度山西省省筹资金资助回国留学人员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2.2023年度山西省省筹资金资助回国留学人员科研项目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3.山西省省筹资金资助回国留学人员科研项目申报书
科 技 处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