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室:
根据《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晋文旅办发〔2023〕54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项目应以文化和旅游发展中重要现实需求为导向,着力推进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技术集成应用创新,鼓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发展。重点支持以下领域:文化资源数字化、线上线下融合演出演播、舞台技术、智慧图书馆、公共文化云服务、沉浸式文化和旅游体验、智慧旅游、高技术游戏游艺设备、文化和旅游市场网络监测和主动执法等。本年度项目类型分为两类:
(一)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应与文化和旅游发展重要领域、重要举措契合度高,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应用前景广阔、示范引领效果好,体量规模大。
(二)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应科技含量较高,聚焦文化和旅游领域应用场景、示范效果较好,体量规模适中。
二、申报资格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1968年4月30日后出生,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
(二)项目应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具有前期工作基础。项目实施周期应为1—3年。不支持已完成项目。
(三)聚焦行业问题,整合相关领域优势创新团队,明确项目目标、主要内容、组织实施思路及工作进度安排,科学设置考核指标。
(四)鼓励联合申报,鼓励“产学研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创新。联合申报须有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人和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三、资助额度
(一)重点项目:每个项目10万元左右。
(二)一般项目:每个项目5万元左右。
四、工作要求
(一)各院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教师进行申报。申报过程中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立项情况将作为教师及二级学院年度科研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材料要求
6月25日前,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1.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
2.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
附件:
1.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
2.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汇总表
科 技 处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