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时间:2023-07-14     来源:科技处     阅读0

各学院、部、处、室:

根据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晋规办字〔2023〕7号)安排,现就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部门认真领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的“指导思想”“申报要求”和“结题要求”,按照通知给定的“选题要求”积极申报,选题时从微观入手,具有可操作性,避免空泛。

二、申报对象

已立项的校级课题主持人,且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

各院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教师进行申报。申报过程中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立项情况将作为教师及二级学院年度科研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填写要求

课题申请书的封面“研究类型”应注明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

(1)基础研究参考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结合个人研究专长,自拟题目进行申报。基础研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指南“学科分类”(附件2)在申请书封面的右上角填写学科名称,如“党史·党建”或“应用经济”。

(2)应用研究应结合我省重大理论问题实践问题,围绕上述选题,自拟题目进行申报。申请书封面右上角的“学科或编号”一栏无需填写。

课题申请书封面左上角“项目序号”无须填写。

(三)材料要求

8月18日前,科技处邀请专家对课题进行指导修改,各项目修改完善后提交申请书2份、活页6份(申请书及活页均使用A3纸双面印制,不得单面印制,不得更改表格格式)

(四)结题要求

1.基础研究课题要求,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围绕课题研究在核心期刊发表一篇论文,标注该论文为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并标注课题立项编号。

2.应用研究课题要求提交研究报告,研究报告要有翔实的调研数据及问题分析,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字数不少于1.5万字,可以不发表。

以下情况也可申请结题:

1.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红旗文稿》(以下简称“四报两刊”)发表与本课题相关的理论文章,以“山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名义发表。

2.出版专著,封面标注“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资助”,并标注课题立项编号。

 

附件:

1.关于做好2023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3.2023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4.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

5.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科 技 处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