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室: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3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晋教政函〔2023〕20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依据
项目申报参照《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一般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并结合具体工作实际拟定题目,题目不能与申报指南相同。
二、项目类别及申请人要求
(一)思想政治工作课题
申请人为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教师及管理人员。
(二)专职辅导员课题
申请人为在岗专职辅导员(包括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2022年在“高校辅导员队伍能力提升大数据赋能平台”更新过个人信息。
(三)其他要求
1.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而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
2.项目组研究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并且结构合理,对项目内容各有侧重。
三、工作要求
(一)各院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教师进行申报。申报过程中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立项情况将作为教师及二级学院年度科研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材料要求
8月18日前,科技处邀请专家对课题进行指导修改,各项目修改完善后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每份申请书均应附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需胶装)。同时,报送终稿的电子版文件。
附件:
1.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一般项目申报指南
2.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汇总表
3.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申请书
4.证明材料模板
科 技 处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