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挖掘和利用太行精神这一宝贵精神财富,提升太行精神研究水平,打造好太行精神传承品牌,根据《关于申报第一批太行精神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晋社科联发〔2023〕1 号) 安排,现就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部门认真领会《第一批太行精神研究选题范围》(附件1),围绕相关课题进行申报,也可不拘泥于选题范围内的题目,选报相关领域内具有理论意义的课题。
二、申报对象
已立项的校级课题主持人。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
各院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教师进行申报。申报过程中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立项情况将作为教师及二级学院年度科研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材料要求
12月5日前,以院部为单位提交《第一批太行精神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
(三)实施与结项
由课题负责人具体负责课题实施,立项课题应于2024年6月30日前结题,课题负责人应提交 1 篇不少于 1 万字的结项报告,在公开出版的报刊发表学术论文(含论文集)或理论文章(2000 字以上)1 篇。
附件:
1.第一批太行精神研究选题范围
2.第一批太行精神研究课题立项汇总表
3.第一批太行精神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
科 技 处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