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部、处、室:
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社科〔2006〕2号),为做好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扫描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二、申报方法
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平台(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
三、工作要求
(一)时间要求
网上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学校将对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要求
2019年9月23日前,将2份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1122办公室。
(三)其他要求
1.请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申请者应认真阅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课题,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附件:
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科 技 处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