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室: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的通知》安排,现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请人认真研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根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指导思想和重大战略部署,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开展研究。
申报人撰写有深度、有影响、高质量的理论文章,在中央和地方主流报刊、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或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咨政报告2篇及以上。
二、申报对象
全体教师
三、资助方式
教育部将择优对完成研究专项成果的申请人给予立项,并拨付资助经费5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申报
各院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教师进行申报。申报过程中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立项情况将作为教师及二级学院年度科研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材料要求
11月23日前,申请人通过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工作专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在相应类别的项目申报模块中进行填报。同时,将撰写的咨政报告(需进行脱密处理)、理论文章、学术论文提交至科技处。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 技 处
2024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