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室:
根据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安排,为做好2024年度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请人围绕《山西省艺术规划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课题。课题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要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际问题的研究,着力推出高水准的研究成果。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二、申报对象
申请人须为已立项的校级课题主持人,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须有两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推荐,推荐人须手写签名,机打无效;
(二)课题组成员须手写签字,机打无效;
(三)无专业职称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工作人员不能申请或者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五)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申报
各院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教师进行申报。申报过程中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立项情况将作为师及二级学院年度科研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申报书排版要求
1.字体:宋体,五号
2.行间距:固定值20磅;间距:段前段后为0.
(三)结项要求
1.完成时限
最终成果为论文的项目,原则上要在一年内完成;成果为专著的项目,要在两年内完成。
2.成果形式
除重要的基础研究外,鼓励以“论文+研究报告”作为最终研究成果进行申报。最终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引用材料务必注明出处,并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凡是以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名义发表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项目资助字样。
(四)材料要求
1.9月2日前,各院部将《山西省艺术规划课题申报统计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3923226621@qq.com。
2.9月20日前,以院部为单位将《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书》及论证活页(附件3)(一式1份)提交至勤政楼321办公室。
3.9月26日前,科技处邀请专家对课题进行指导修改,各项目修改完善后提交《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书》(一式3份),论证活页(一式4份,艺术基础理论和文旅政策研究方向须交5份论证活页)(A4纸印制,论证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附件:
1.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
2.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汇总表
3.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书
科 技 处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