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科研项目第二批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1-26     来源:科技处     阅读0

各学院、部、处、室:

为提高教科研项目的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培育一批高质量的应用型研究成果,根据《山西应用科技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晋科院科〔20222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晋科院科〔202499号)精神,科技处决定开展2024年度教科研项目第二批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截止202412底前,应结题的各级各类教科研项目(附件2

二、结题验收要点

(一)项目组是否完成《项目申请书》制定的研究任务

(二)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是否具有创新和突破点;

(三)研究内容和研究成果是否符合学术规范

(四)成果是否具有学术价值、应用价值社会效益;

(五)成果是否有学术剽窃行为,是否符合意识形态规范;

(六)研究成果的不足之处和今后努力方向

三、结题材料要求

各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准备结题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务必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个项目


组,确保课题顺利有序完成。2023年度已延期的课题不得继续延期,校级课题原则上不予延期。对于申请延期结题的课题,课题组要进一步制定合理的研究计划,切实加快研究进度,一年后仍不结项的课题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各级各类课题。

(二)如课题主持人已离职,各院部要主动与离职主持人对接联系,离职课题主持人可继续完成课题研究或委托课题成员之一继任课题主持人继续完成课题研究工作,并签署《课题承诺书》(到科技处领取),经原课题主持人、继任主持人和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科技处备案。

(三)时间要求

1.1125日前,申请延期结题或变更课题组成员的课题,提交《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教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经科技处批准同意后执行。

2.1213日前,课题组按照结题材料要求准备结题材料(结题材料不要拍照,不要截图,保持材料的美观性,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3923226621@qq.com;经审核后,将结题材料纸质版装入档案袋报送至勤政楼321办公室(A4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3.12月底组织结题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结题验收以答辩形式进行,各课题认真准备汇报PPT汇报时间控制在10分钟之内。

(四)联系方式0351-7955011

 

附件:

1.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2.2024年度教科研项目第二批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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