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室: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公告》安排,现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请人认真研究并领会《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公告》(附件1)和《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指南》(附件2)精神,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指国家重点、一般、青年、西部项目,教育部重点、青年项目和博士生项目。申报中国教育学建设研究系列重点项目必须从相应条目中选择,自拟选题不予受理;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除此之外的申报,均可参照重要方向自拟题目。
二、申请人要求
申请人须为已立项的校级课题主持人,且满足以下条件:
(一)国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前期成果、项目论证质量、预期研究成果体量等,选择申报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二)国家青年项目、教育部重点项目、教育部青年项目:不作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要求。
(三)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5月30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5
月30日后出生)。
三、资助额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20万元。教育部重点项目8万元、青年项目5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各院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教师进行申报。申报过程中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立项情况将作为教师及二级学院年度科研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材料要求
1.5月12日前,申请人将《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附件3)、《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活页》电子版发送至3923226621@qq.com.
2.5月19日前,科技处邀请专家对课题进行指导修改,各项目修改完善后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中的“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三)联系方式:0351-7955011
附件:
1.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公告
2.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指南
3.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
4.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活页
科 技 处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