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室: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晋教科规划办函〔2025〕6号)安排,现将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请人认真研究《关于做好2025年度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附件1)精神,根据选题指南进行申报,选题表述要符合课题定位,突出问题意识、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申报此专项课题,须在课题类别中标注“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重点课题,不得自拟选题;一般课题,须根据指南中的选题,结合实际教学,自拟选题。
二、申报对象
申请人须为已立项的校级课题主持人,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的须有相应研究专业的本科学历和从事相应专业5年以上的教学经历。
(二)每项课题限报一名申请人。各课题组列入的课题组成员须征得各位成员本人的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和省教育
厅、省哲社、省社科联、省科技厅等其他省级课题的负责人,不能参与本年度专项课题申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申报
各院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教师进行申报。申报过程中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立项情况将作为教师及二级学院年度科研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材料要求
1.9月8日前,申请人将《<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研究专项课题)》(附件2)和《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3923226621@qq.com.
3.9月15日前,科技处邀请专家对课题进行指导,各项目将修改完善后的《申请书》、《论证活页》(一式四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提交至勤政楼321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0351-7955011
附件:
1.关于做好2025年度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2.《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研究专项课题)
3.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科 技 处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