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室:
根据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关于开展山西省第十四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晋社评字〔2026〕1号)安排,现将第十四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时限
此次评奖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主要评审2023年1月至 2024年12月期间,我省研究人员首次在我国出版行政管理机关批准的公开刊物上发表、出版社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的学术著作(含专著、古籍整理成果、译著等)、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服务报告等)和普及成果。在省级以及中央国家机关等省部级以上内部刊物发表的论文和调查研究报告;未经公开发表但经省级以上领导作出肯定性批示并实质性采纳的决策咨询报告、内部调研报告,也可申报。
2023年1月以前出版发表的成果,如未申报参加过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且有较大理论价值及社会反响,亦可申报参评。
二、申报办法
本次评奖设9个学科评审组,即马克思主义理论组、哲学组、经济组、政治法学组、教育组、语言文学组、历史文化组、管理组、艺术组。申报者可根据《山西省第十四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实施意见》(晋社奖字〔2026〕1号)要求按成果内容自行择组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流程
2026年3月3日-2026年4月20日,成果所有者登录山西社科网(www.sxskw.org.cn)项目申报系统(山西社科网首页→项目申报系统→申报入口→填写申报书→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根据成果内容自行选择学科组进行申报。
(二)材料要求
2026年4月21日-2026年4月30日,申报人在网上申报审查通过后,将以下材料提交到科技处办公室(勤政楼321):
1.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表(一式七份)。
2.申报成果及其社会反响与效益证明材料一式六份,其中作品原件一份、复印件五份(著作需整本复印,也可以提供原件)。
3.社会反响与效益证明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六份)。
四、工作要求
各院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教师进行申报。申报过程中加强对指导,申报情况将作为教师及二级学院年度科研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
1.关于开展山西省第十四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2.山西省第十四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实施意见
科 技 处
202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