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室:
根据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安排,为做好2026年度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请人围绕《2026年度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项目申报指南》条目分为具体题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依据具体题目申报的选题,应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在符合《项目申报指南》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的情况下,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项目。自选项目与按《项目申报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等方面同样对待。项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二、申报对象
申请人须为已立项的校级课题主持人,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须有两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推荐,推荐人须黑色中性笔手写亲笔签名,扫描打印无效;
(二)项目组成员须黑色中性笔手写签字,不得扫描打印;
(三)无专业职称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工作人员不能申请或者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请;
(五)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推荐人不能兼任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组成员。项目组成员最多参加两个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推荐人,也不得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申报。主要参加者须真正参加本项目的研究工作,不含项目负责人,总数不超过5人。
三、经费支持
2026年度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资助额度参考标准为:0.4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申报
各院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教师进行申报。申报过程中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立项情况将作为师及二级学院年度科研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结项要求
1.完成时限
最终成果为论文的项目,原则上要在一年内完成;成果为专著的项目,要在两年内完成。
2.成果形式
除重要的基础研究外,鼓励以“论文+研究报告”作为最终研究成果进行申报。最终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引用材料务必注明出处,并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三)材料要求
1.7月7日前,申报人将《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书》(附件2)及论证活页(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923226621@qq.com。
2.7月14日前,科技处邀请专家对课题进行指导修改,各项目修改完善后提交《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书》(一式3份),论证活页(一式6份)(A4纸双面印制)提交至勤政楼321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0351-7955011
附件:
1.2026年度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指南
2.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书
3.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论证活页
科 技 处
202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