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8-06     来源:科技处     阅读0

各学院、校区、部、处、室:

为及时总结推广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成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做好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准备,根据《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教学成果奖评审办法》(晋科院字17号)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方式

申报教学成果奖,由成果主要完成人,向所在院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上报科技处。各院部要确保申报成果高水平、高质量。

二、申报条件

(一)教学成果奖以省级和校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为主,特别突出的其它教学成果,原则上也可申报;

(二)教学成果必须经过不少于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三)已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再参评。

三、工作要求

(一)组织要求

1.各部门高度重视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充分凝练近年来在教学改革和教育研究的工作做法及成绩,充分认识到教学成果奖申报的重要意义,做好动员工作,积极组织有代表性的高水平成果进行申报。

2.各部门须积极协调、优化整合本部门内不同教师申报的相同或相近主题的教学成果奖,同一单位内相同或相近主题的教学成果原则上只能报送1项,否则资格审查时将视为重复申报。

3.教学成果奖记入个人成长档案,作为教学科研业绩考核、荣誉奖励推荐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4.省级立项教学改革项目且未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必须申报(具体名单见附件),不申报的项目组须提供纸质版情况说明并由二级学院院长签署意见。

(二)材料要求

1.《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纸质版1份

2.反映成果的总结(不超过5000字)

3.有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件(软件)、论文、教材、著作、实践效果的证明、获奖情况以及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纸质版1份并用拉杆夹按顺序夹好。

4.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可提供FLV格式的视频材料,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视频材料不含已有材料电子版;

5.报送材料时,请将材料放入档案袋,并将《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首页粘贴至档案袋表面。

(三)时间要求

请各院部于8月20日前,将申报教学成果奖的材料提交至科技处办公室1122。


附件:

1.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省级立项教学改革项目名单



                                                         科 技 处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