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6年度山西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人工智能与教育融合专项课题的通知

时间:2026-10-09     来源:科技处     阅读0次

各学院、部、处、室:

根据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山西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人工智能与教育融合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晋教科规划办函〔2026〕14号)安排,现将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人工智能与教育融合专项课题,须从指南(附件1)中选题,并按照指南意图开展研究。重点课题不可自拟选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可依据指南,结合新时代人工智能与教育融合的新情况、新问题,自主细化拟定题目,不得大幅度删减、变更核心研究内容。

二、申报对象

申请人须为已立项的校级课题主持人,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重点课题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开创性研究能力;一般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青年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出生日期须在1986年1月1日及以后;课题组成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已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得申报青年课题。

(二)每项课题仅限1名申请人;课题参与人员不超过8人,所有课题组成员均须经本人知情同意并签字确认,未经成员本人授权的申报,一律按违规申报处理。

(三)课题申请人同年度限报1项课题。已申报年度规划课题及其他专项课题的,不得再申报本课题。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项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在研省级课题的课题组成员,本年度最多参与一项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

三、资助经费

立项后视情况给予相应经费资助。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申报

各院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教师进行申报。申报过程中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立项情况将作为教师及二级学院年度科研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结项要求

本专项课题研究期限为两年。课题结题时研究成果要求如下:

1.重点课题要求提交一份2万字的年度研究报告或1万字的决策报告,并在公开出版的省级及以上教育类刊物发表论文1篇。若决策报告被省教育厅及以上相关单位采纳并有原文40%及以上内容写入实施方案或政策文件的(以正式发文为准),可申请免予鉴定。

2.一般课题及青年课题结题时须提交一份2万字的研究报告,或提交一份8000字的决策报告,并在公开出版的省级及以上教育类刊物发表论文1篇。若决策报告被地方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 及以上相关单位采纳并有原文20%及以上内容写入实施方案或政策文件的(以正式发文为准),可申请免予鉴定。

3.研究报告需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可操作性,且查重率不得高于20%。

(三)材料要求

1.10月16日前,申请人将《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人工智能与教育融合专项课题)》(附件2)和《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A4双面印制)提交至勤政楼32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至3923226621@qq.com.

2.10月23日前,科技处邀请专家对课题进行指导,各项目将修改完善后的《申请书》《论证活页》(一式四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提交至勤政楼321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0351-7955011

 

附件:

1.人工智能与教育融合专项课题申报指南

2.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人工智能与教育融合专项课题)

3.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

科 技 处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