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部、处、室:
根据《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关于申报2021年度规划课题的通知》安排,现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部门认真领会《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晋社科字〔2021﹞11号)精神,仔细研究课题指南和申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进行审核。
二、申报对象
我校在岗教师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院部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申报材料提交前要组织教指委专家、专业或学科带头人对上报课题材料进行审查、指导并填写《课题评审表》,申报人要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力争使项目获得省级立项。立项情况将作为教师及院部科研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请有意向申报此课题的教师,提前与教学科研部教研科联系,并于4月26日前,提交纸质版的《课题申报书》(两份)和《课题论证活页》(六份)及电子版。
附件:
1.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关于申报2021年度规划课题的通知
2.《课题申报书》和《课题论证活页》
3.课题评审表
科技处
2021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