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及相关处室: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中指出:“推进高校专业综合改革,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促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
我校作为一所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我们必须主动与相关企业沟通联系,深入推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的开展。此次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7年第二批)的函》(教高司函〔2017〕47号)为我们深化校企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同时也是一次争取国家级经费资助项目的机会。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2017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函》(教高司函〔2017〕37号)中,可以看到山西省有13所本科高校(包括两所独立院校)通过积极与企业对接,已有项目立项。我校作为山西省应用型本科试点高校,应该深入推进,积极作为,让项目落地,推动应用型教育转型发展。希望各院部及相关处室参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文件精神,认真学习研究《2017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根据本学院学科、专业情况和产学合作实际需要,组织师生主动与企业联系,按照项目规定的时间进行申报,并及时在科技处做好项目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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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7年第二批)的函
2.2017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
科 技 处
2017年10月19日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7年第二批)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