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部、处、室:
为完善我校教师科研信息,保证数据的客观性、真实性,结合我校学士学位评估工作,科技处组织开展2017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根据《山西应用科技学院科技工作考核及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晋科院字〔2017〕57号),对2017年科研成果进行模拟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全校专兼职教师及相关职能处室管理人员
二、统计时间
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2014年9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未进行科研成果统计的教师,经核实无误后可统计。
三、统计范围
《山西应用科技学院科技工作考核及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晋科院字〔2017〕57号)中关于“科技成果登记范围”的介绍。
四、统计流程
(一)教师填报
教师个人填写《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教师科研成果登记表》,并提供科研成果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出版著作的教师,须提供原件报备。
(二)初审汇总工作
1.科研成果登记表及证明材料的初审工作由各院部完成。
请各院部认真审核成果信息,要求登记表中的信息与证明材料相对应。
2.各院部将审核无误的科研成果汇总填写在《山西应用科技学院院部科研成果汇总表》中,并依据《山西应用科技学院科技工作考核及成果奖励办法》填写“认定结果”一栏。
(三)复审工作
科技处对各院部及相关职能处室管理人员提交的科研成果登记表、汇总表及证明材料进行复核。
五、时间要求
请以院部为单位,于12月31日前将审核无误的《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教师科研成果登记表》(电子版)和《山西应用科技学院院部科研成果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及科研成果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已提交证明材料的,不用重复提交),报送至教学行政楼1122办公室。
附件:
1.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教师科研成果登记表
2.山西应用科技学院院部科研成果汇总表
科 技 处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