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室:
根据山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山西省“最美社科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晋社联字〔2022〕41号)安排,现就有关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选树标准
(一)政治标准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品德标准
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做人、做事、做学问相统一,追求真善美、传播真善美,以高远志向、良好品德、高尚情操为社会作出表率,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影响力,事迹感人。
(三)业绩标准
长期投身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勤勉敬业,积极参加社科理论研究、社科知识普及、社科管理服务、社科类社会组织建设,在课题研究、决策咨询、社科普及、社科服务、社科类社会组织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选树范围
(一)长期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的专家、学者;
(二)长期从事社科类社会组织工作者;
(三)长期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者;
(四)长期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从事管理服务的一线干部。
(五)重点向事关山西长远发展的研究领域和优势学科倾斜,向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应用对策性研究领域倾斜,向发掘三晋特色文化资源的研究领域倾斜;
(六)从事社会科学工作5年以上可参加推选。
三、报送要求
2022年12月19日前,将《2022年度山西省“最美社科工作者”推荐表》(一式三份)提交到行政楼321办公室
科 技 处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