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时间:2022-12-26     来源:科技处     阅读0

各学院、部、处、室: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晋教科函〔2022〕21号)安排,现就2022年度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部门认真研究并领会《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见附件)精神,积极组织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二、工作要求

(一)材料要求

2023年1月15日前,申报者登陆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通过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下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

(二)数量要求

2023年2月1日前,申报者将以下材料提交至行政楼321办公室。

1.申报评审表:一式八份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论文类成果一式8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附件: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科 技 处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