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室:
为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和文化氛围,丰富广大师生的知识面,引领师生了解学科前沿动态,根据《关于征集2023年上半年学术讲座工作的通知》(晋科院科〔2023〕20号),经各院(部)申报,科技处审核,并经校领导审定,现公布2023年上半年学术讲座安排(见附件),请各院(部)严格按照安排表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学术报告前期准备工作,按计划有序开展。各院(部)督促主讲人精心选题,精心准备,力求以讲座自身的学术魅力吸引广大师生参加。
二、精心组织
(一)学术讲座开始前,承办部门通过多种渠道和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讲座时间如有变动,以讲座开始前发布的讲座海报为准。
(二)学术讲座结束后,承办部门于一周内提交讲座PPT、宣传报道、照片和音像资料等。
科 技 处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