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室: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3〕18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需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1)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研究年限为2年。
二、申报对象
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包括院部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
三、资助额度
每个课题原则上资助经费2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各院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教师进行申报。申报过程中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立项情况将作为教师及二级学院年度科研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材料要求
2023年4月25日前,各项目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https://218.241.235.188/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进行申报。
附件:
1.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
2.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拟申报汇总表
3.2023年度人文社科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
科 技 处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