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智能化领域)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3-08-08     来源:科技处     阅读0

各学院、部、处、室:

根据《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智能化领域)项目的通知》安排,现就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智能化领域)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支持方向

申请人认真研究《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智能化领域)项目的通知》(附件1),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开展项目申报。本批发布支持方向25个(附件2),包括“先进制造业、煤机智能制造、通用航空、先进轨道交通及人工智能”五个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研究与攻关。各方向原则上立项支持1项,若申报项目技术路线明显不同,考核指标均能满足要求,研究前景暂时无法预测的,经专家评审论证同意,可实行“赛马制”,同时立项支持。项目实行“里程碑”制管理。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单位是指包含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在内的联合共同体,且本次申报要求须是产学研联合共同体,是项目执行的责任主体,应切实履行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责任。

(二)项目申请单位须为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驻晋企事业单位);有稳定、高素质的研究和管理团队,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技术基础和设备条件;有配套资金保障和良好的信誉;有与国内外优势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合作的基础;优先支持企业牵头承担项目,鼓励民营企业积极申报。

(三)项目负责人为项目的第一责任人,享有技术路线决策权、科研计划执行权、科研人员聘用权、经费支配权等科研自主权,并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申请单位或合作单位的在职、在岗或在聘人员,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有组织科技计划的成功经验,能将主要精力用于项目组织、协调与研究。

(四)项目申请单位和项目申请团队应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产业化或应用转化目标明确,优先在我省特别是开发区应用转化;经费预算合理,配套资金落实有力,组织保障措施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申报

各院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教师进行申报。申报过程中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立项情况将作为教师及二级学院年度科研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时间要求

1.9月8日前,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1)《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明,在职、在岗或在聘证明(在聘证明需明确受聘期限);

(4)项目申请单位既往业绩证明;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协议,知识产权约定,协议有效期限能满足项目实施;

(5)项目申请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高等院校或特殊类型单位除外),配套资金相关证明及配套资金承诺书;

(6)科技查新报告(半年内);

(7)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或文件。

2.9月15日前,科技处邀请专家对课题进行指导修改,各项目修改完善后通过山西省科技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系统)(https://kjpt.kj15331.com:8443/stpmmp/)在线填报提交。学校科技处审核通过后,项目申请人将生成的书面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将申报材料和相关附件简装成册(一式八份),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勤政楼办公室。

 

附件:

1.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智能化领域)项目的通知

2.2023年度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智能化领域)重点支持方向信息

 

科 技 处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