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信创、大数据和光电领域)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3-08-09     来源:科技处     阅读0

各学院、部、处、室:

根据《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信创、大数据和光电领域)项目的通知》安排,现就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支持方向

申请人认真研究《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信创、大数据和光电领域)项目的通知》(附件1),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开展项目申报。本批发布支持方向31个(附件2),包含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大数据和光电领域。鼓励支持加强关键技术领域标准研究,在科技计划项目中设置标准研制指标,以科技创新提升标准水平,及时将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提出标准研制指标的项目预期立项占比不低于30%。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请单位是指包含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在内的联合共同体,且本次申报要求必须是产学研联合共同体,是项目执行的责任主体,应切实履行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责任。

(二)牵头单位须为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有稳定、高素质的研究和管理团队,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研发基础和设备条件,有配套资金保障和良好的信誉。鼓励牵头单位联合本领域内有重大影响力的单位、人员组织申报,优先支持由企业牵头、具有创新平台的项目申请单位(联合共同体)申请及承担项目,不支持对省内相关产业发展无实质支撑作用的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为项目的第一责任人,享有技术路线决策权、科研计划执行权、科研人员聘用权、经费支配权等科研自主权,并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女性科技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申请单位的在职、在岗或在聘人员,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有组织科技计划的成功经验,能将主要精力用于项目组织、协调与研究。

(四)项目申请单位和项目申请团队应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产业化或应用转化目标明确,能够在我省应用转化。经费预算合理,配套资金落实有力,组织保障措施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申报

各院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教师进行申报。申报过程中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立项情况将作为教师及二级学院年度科研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时间要求

1.9月9日前,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1)《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

(2)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附件材料:

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②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明;

③项目负责人在职、在岗或在聘证明(在聘证明需明确受聘期限);

④项目申请单位既往业绩证明;

⑤与申报项目相关且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协议(须含知识产权约定),协议有效期限能满足项目实施;

⑥科技查新报告(半年内有效);

⑦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或文件。

2.9月12日前,科技处邀请专家对课题进行指导修改,各项目修改完善后通过山西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https://kjjh.kj15331.com/stpmmp/)在线填报提交。学校科技处审核通过后,项目申请人将申报系统生成的书面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将申报材料和相关附件简装成册(一式六份),按要求签字后报送至勤政楼321办公室。

 

附件:

1.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信创、大数据和光电领域)项目的通知

2.2023年度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信创、大数据和光电领域)支持方向信息

 

科 技 处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