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山西省科技评估专家的通知

时间:2023-08-11     来源:科技处     阅读0

各学院、部、处、室:

为充分发挥科技评估专家在行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为政府、社会及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根据《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征集科技评估专家的通知》(晋科协函〔2023〕80号),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条件

(一)基础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科技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正直诚实,廉洁自律;工作责任心强,公道正派,能够以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各项评审评估工作。

3.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工作规则,在科技相关活动中无信誉不良记录。

4.具有较强的理论和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工作业绩,对本行业发展的历史、现状和趋势有充分的了解和把握。

5.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二)专业条件

入库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学科、行业有一定影响力,且相关领域工作5年及以上;

2.承担过国家级、省级相关领域课题(项目)研究,且相关领域工作5年及以上;

3.在相关领域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相关研究成果2篇以上,且相关领域工作5年及以上;

4.相关领域国家级、省级行业学会或协会管理人员;

5.相关领域领军企业负责人或技术骨干;

7.财务领域为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或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材料要求

8月25日前,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的纸质版(一式四份)和电子版:

1.《山西省科技评估专家信息表》(附件1)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学术或荣誉证书等材料

 

附件:山西省科技评估专家信息表

 

科 技 处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