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部、处、室: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9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的通知》(晋教政〔2019〕2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依据
参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晋教科〔2019〕3号)中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立项范围参照《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指南》。
二、项目类别及申请人要求
(一)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申请人须为项目的实际主持人,能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且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二)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申请人限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且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三、注意事项
(一)材料要求
报送《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申请书》书面材料(双面打印)一式4份以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
(二)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申报课题的教师于5月15日前将材料报送至教学行政楼1122办公室。
附件:
1.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9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的通知
2.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申请书
科 技 处
2019年5月10日
附件2: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