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部、处、室: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山西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晋教师〔2019〕16号)和《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教学成果奖评审办法》(晋科院字17号)要求,现将我校2019年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方式
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由成果主要完成人,向所在院部提出申请,并经审核后上报科技处。
各院部要确保申报成果高水平、高质量。
二、申报条件
申报本届校级教学成果奖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以省级和校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为主。特别突出的其它教学成果,原则上也可申报;
(二)教学成果必须经过不少于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三)已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再参评。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二)《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三)反映成果的总结(不超过5000字)
(四)有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件(软件)、论文、教材、著作、实践效果的证明、获奖情况以及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纸质版各1份及电子版;成果如为教材、著作,须提交样书1份及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著作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
支撑材料纸质版请用拉杆夹按顺序夹好,切勿装订。
(五)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可提供FLV格式的视频材料,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视频材料不含已有材料电子版;
(六)申报材料中的有关支撑材料将不再返还,请自行留底;
(七)报送材料时,请将材料放入档案袋,并将《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首页粘贴至档案袋表面。
(八)附件内容,请加入QQ群(152048320)下载。
四、时间要求
请各院部于6月7日前,将申报教学成果奖的材料提交至教学楼办公室1122。
附件:
1.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
科 技 处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