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室:
根据山西省教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转发<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山西省标准化创新示范点项目的通知>的函》和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山西省标准化创新示范点项目的通知》,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重点领域
立足体现山西特点、具有比较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围绕智慧农业、碳排放、高新技术、服务业、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及其他领域征集一批示范点项目(见附件1)。
二、申报对象
全校教师
三、申报对象
示范点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建设主要任务如下:
(一)建立工作机制
示范点项目承担单位应设立与示范点项目建设任务相适配的工作机构并建立相应工作制度,匹配支撑示范点项目开展的设备设施、相对稳定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化总监、标准实施监督员。
(二)明确工作目标
示范点项目承担单位应针对解决所在行业、领域发展的堵点、痛点和难点,科学设置3年建设目标,逐年确定年度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构建标准体系
示范点项目承担单位应系统梳理适用于本单位的标准清单,构建并运行标准体系,做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实施应用与信息反馈,积极参与各类标准化活动、研制先进标准填补空白,持续完善标准体系,支持承担单位生产、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四)突出示范效应
示范点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成熟做法,形成针对性问题的整体标准化解决方案,定期在本行业、本地区推广应用,支持和引导相关单位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更好发挥标准化在引领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引导新兴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中的支撑作用。
五、工作要求
9月8日前,申请人将《山西省标准化创新示范点项目申报书》(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3份)提交至勤政楼32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3923226621@qq.com。
六、联系方式
0351-7955011
附件:
1.2025年山西省标准化创新示范点项目征集领域
2.山西省标准化创新示范点项目申报书
科 技 处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