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山西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资助保障专项课题的通知

时间:2026-09-14     来源:科技处     阅读0

各学院、部、处、室

根据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山西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晋教科规划办函〔202610号)安排,现将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请人认真研究《资助保障专项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精神,选题表述要符合课题定位,突出问题意识、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申报此专项课题,须根据指南中的选题,结合实际,自拟标题;并在课题类别中标注“重点课题”“一般课题”。

二、申报对象

申请人须为已立项的校级课题主持人,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每个课题限报一名申请人。课题参与人员不超过8人,所有课题组成员须经本人知情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申请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条件的须有从事学生资助保障工作或相关研究满3年及以上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申请人同年度仅限申报1项课题,已申报本年度一般规划课题的,不得再申报本专项课题;已申报本专项课题的,不得重复申报一般规划课题,本年度课题申请人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与其他省级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项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在研省级课题的课题组成员,本年度最多参与1项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申报

各院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教师进行申报。申报过程中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立项情况将作为教师及二级学院年度科研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结项要求

1.专项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一般课题的研究成果要求提交1份不低于2万字的课题研究报告;重点课题的研究成果要求提交1份不低于3万字的课题研究报告,或具有服务决策参考的调查报告,或被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及以上机构给予肯定性批示的决策咨询报告。

2.课题立项后,所有以本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刊发的阶段性成果、最终研究成果,均须规范标注本课题立项类别,不得同时标注其他课题立项信息。

材料要求

1.928日前申请人《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资助保障专项课题)》(附件2和《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A4双面印制)提交至勤政楼32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3923226621@qq.com.

2.105日前科技处邀请专家对课题进行指导,各项目将修改完善后的《申请书》、《论证活页》(一式四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提交至勤政楼321办公室。

)联系方式0351-7955011

 

附件:

1.资助保障专项课题选题指南

2.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资助保障专项课题)

3.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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