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室: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申报人根据《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附件1)要求,结合自身研究基础进行申报。
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主要资助我国现当代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近现代以来的名家经典以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的翻译出版。主要领域包括:
(一)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有助于国际社会了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的优秀成果;
(二)研究当代中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发生的历史性变革的优秀成果;
(三)研究阐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中华文明蕴含的丰富哲学思想、人文精神、道德理念,有助于国外了解中国文化和中华民族精神的优秀成果;
(四)创新发展中国理论和学术范式,反映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三大体系”建设和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的优秀成果;
(五)研究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全球治理倡议等重要理念和倡议,以及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重大问题等方面的优秀成果。
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成果选题应来自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推荐书目(附件4)。未列入推荐书目但确属优秀的成果申报,从严把握,须由申请人提供证明其学术价值、社会影响和对外译介价值的详细材料(包括两位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签名的推荐意见)。一般性通俗读物等成果不予受理。
二、申报形式
(一)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主要资助中国学者在国内已出版优秀成果的翻译及其在国外的出版发行;版权属于中方的社科类外文学术期刊也可申请资助。中华学术外译项目资助文版以英文、法文、俄文、阿拉伯文、西班牙文、德文、日文、韩文等语种为主,翻译既要保证忠实于原著,又要符合国外受众的阅读习惯。
(二)申报成果形式以单本学术专著和学术期刊为主,少量高质量的专题论文集也可申报,高质量的学术丛书以单本著作形式逐一申报。申报成果的中文版字数原则上应不少于8万字,一般不超过20万字,篇幅超过30万字的应进行适当压缩和改写。
(三)学术著作类外译项目全部实行联合申报,分为出版责任单位和项目主持人两个责任主体,共同承担项目实施责任。持有版权和负责出版事务的中方出版社作为出版责任单位;项目申请人即项目主持人,主要面向高校和科研机构相关外语专业、翻译专业以及哲学社会科学专业教师和科研人员。出版社之间也可联合作为出版责任单位,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外译推广。
(四)中方出版责任单位主要职责是统筹和主导翻译、出版事务,包括联络中外学界推荐选题、协调版权、联系外方合作出版机构、遴选合作申请人、约定分工和出版合同、图书推广事务等,重点对翻译质量审核把关,统筹编辑审校事务并承担最终审校职责。项目主持人主要职责是在中方出版责任单位指导下承担著作主译或次译工作,并负责或参与联络中外学界组织围绕译著推介开展的研讨会、书评等工作。
三、申请要求
(一)学术著作类外译项目
1.承担英文版翻译的申请人,原则上须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承担其他文版翻译的申请人,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2.学术著作类项目须与国外权威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并约定明晰各项事务,包括版税、校对、发行和推广机制等。如因国外出版机构出版流程所限,在申报日期截止前未能提供正式出版合同的项目,须提交由国外出版机构负责人签字或加盖机构公章的出版意向证明,并注明正式出版合同的签订安排,待合同签订后补交;
出版责任单位和申请人须妥善处理好所翻译著作的版权相关事宜,并将有关文件复印件附在申请材料中。申报成果同一语种的外译版权只能授权一次;
国外出版机构应来自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外出版机构指导目录(附件5)。未列入指导目录但确属权威出版机构的,须由申请人提供证明其学术出版资质的详细文件材料(含该机构的基本情况、已出版主要学术著作等);
3.学术著作类项目实行中外编、译、学协同合作的团队制,由联合申报主体共同商议组建课题组;
申请人若承担主译工作,须配备至少一名以文版所在语种为官方语言的国家的优秀母语专业审校人员;申请人若承担次译工作,主译须为以文版所在语种为官方语言的国家的优秀母语专业翻译人员。课题组须至少配备一名外方合作译者/审校人员、一名项目涉及学科的中/外专家学者。外方合作译者/审校人员一般以文版所在语种为官方语言的国家的优秀母语专业人员为主。翻译须由译者本人完成,不得由他人翻译或由计算机程序(含人工智能等工具)直接生成,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所有团队成员须实际参与工作。最终出版成果须根据实际承担的工作按照国外出版机构要求进行署名。
(二)期刊类学术外译项目
申请期刊类项目须有CN刊号或依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中文期刊创办的外文学术期刊,连续出版3期以上,其主办主管单位应为教育部、中国社会科学院所属单位或全国性专业学会。
四、资助额度
(一)学术著作类项目,重点项目为1300-1500元/千字,一般项目为1000-1200元/千字,单项成果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50万元。资助经费的具体分配由联合申报双方平等协商自行决定,我办按一定比例分别划拨启动经费至双方所在单位。
(二)外文学术期刊项目,资助额度为每年40-60万元,每三年为一个资助周期。
五、工作要求
(一)各院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教师进行申报。申报过程中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立项情况将作为教师及二级学院年度科研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材料要求
1.9月26日前,申请人将《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一份提交至勤政楼32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3923226621@qq.com,科技处将邀请专家专项指导。
2.9月28日至10月9日期间,申请人登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进行申报。
3.10月9日前,各项目将系统导出的申请书及其他材料(一式7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提交至勤政楼321办公室,其他材料如下:
(1)学术著作类成果,必须提供所翻译原著、翻译样章各7份(样章须包含目录及核心章节且以中文计不少于3万字),《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签订的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证明及中文翻译件、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非目录内出版机构须另附中文翻译件)、原著著作权人对该文版的授权证明(学术外译出版责任单位和原著出版社不一致的成果,公版图书应取得原著出版社授权或进行联合申报,非公版图书等其他情况的成果须认真核实著作权情况并取得授权)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2份。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和申请人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
(2)期刊类成果,应提供近一年内出版的样刊一式7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2份;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编委会成员及工作单位(国际编委含国籍)名单。
(三)联系方式:0351-7955011
附件:
1.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
2.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代码表
4.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推荐书目(2026年)
5.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外出版机构指导目录(2026年)
科 技 处
2026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