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室:
根据山西省科技厅《关于征集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储备项目的通知》安排,现就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重点征集以下领域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一)能源转型领域
新能源与清洁能源、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非常规天然气、能源互联网与综合能源服务等;
(二)新兴产业领域
新材料、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现代医药等;
(三)未来产业领域
量子科技、生物制造、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绿色氢能、未来材料等;
(四)数字经济与人工智能领域
人工智能+、算力与数据产业、数字核心产业等;
(五)其他重点产业
特优农业、文化旅游业、绿色低碳技术等。
二、申报条件
(一)成果权属
成果权属明确,或有确定的确权计划或方案,无知识产权纠纷。已签订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或作价入股等转化协议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技术水平
成果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先进性和实用性,达到省内、国内或国际同类技术或产品领先水平。
(三)产业政策
符合省“十五五”科技创新及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符合安全、环保、节能等有关标准、规定。符合《山西省政府投资基金重点投资领域清单》的方向。
(四)市场前景
商业计划合理可行,预期市场前景好、竞争能力强,具有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五)阶段要求
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中小企业,优先推荐成果成熟度处于中试及以上阶段、未成立企业或已成立企业处于初创期或成长期、研发投入强度较高的储备项目。
(六)项目来源
我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产生的科技成果;获国家和省级科技奖励的科技成果、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项目或者其他符合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投资条件的项目和企业。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申报
各院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教师进行申报。申报过程中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立项情况将作为师及二级学院年度科研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材料要求
1.9月30日前,申请人将《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项目申报表》(附件2)一式一份提交至勤政楼321办公室,申请书其他材料电子版发送至3923226621@qq.com。
2.10月7日前,科技处邀请专家对课题进行指导修改,各项目修改完善后提交申报材料。
(三)联系方式:0351-7955011
附件:
1.关于征集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储备项目的通知
2.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项目申报表
科 技 处
2026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