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教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2-28     来源:科技处     阅读0

各学院、校区、部、处、室:

根据《山西应用科技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校级教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山西省教育厅“1331工程”与应用型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的要求,充分发挥“一个工程和一个研究中心”的平台作用,激发广大教师开展教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提高我校科研立项率,努力产出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教科研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为提升我校应用型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提供强有力的决策参考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类别

包括教学改革创新类、哲学社会科学类、科技创新类、文化艺术类等。

(二)选题范围

1.可按照项目类别自行拟定项目名称,题目要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实用性,要突出问题意识、实践意识和创新意识;

2.可参照《校级教科研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选定项目名称。结合具体的研究工作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题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

(三)成果要求

1.教学改革创新类:解决教学及教学管理问题的新理念、新方法和新手段,反映其成果的指导教学与管理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等教学管理文件,公开发表教学改革研究论文或公开出版的教材等。

2.哲学社会科学类:论文、专著、研究报告、咨询报告等应用性成果(须有成果采用部门提供的证明)。

3.科技创新类:论文、专著、软件、数据库、模型、专利等。

4.文化艺术类:论文、专著、研究报告、工具书、电脑软件等。

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引用材料务必注明出处,并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鼓励出成果与出人才相结合,鼓励研究成果及时转化并充分应用。

(四)人员要求

1.项目主持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者硕士以上学位的申报项目,须两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填写书面推荐意见。

2.项目主持人应为项目研究和项目管理的实际负责人(只填一人)。

3.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项目结题后方可作为主持人申报新项目。

4.项目组人员最多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并且结构合理,对项目内容各有侧重。鼓励企业人员参与合作申报。

(五)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

教师个人填写《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教科研项目申报书》,严格按照“填表说明”要求规范填写,并提交申报书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以“部门名称+主持人名”命名。

2.部门审查

各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申请签署明确意见,统一报送教学科研部。

3.立项评审

教学科研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聘请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有关情况,报学校批准立项并发文公布。

(六)材料报送

1.报送审查合格的《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教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

2.报送材料时,请按项目申报汇总表顺序将项目申报书依次装入档案袋。

(七)报送时间

1.2021年3月12日前教师将填写的《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教科研项目申报书》提交至所在院部,所在院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填写《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校级教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2.2021年3月19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项目申报汇总表和审查后的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学行政楼1122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各院部要高度重视,精细组织,务必动员每一位教师主持或参与教科研项目的申报研究工作,做到全员参与。

(二)项目主持人所在院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要按照申报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可行性,项目组是否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


附件:

1.校级教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2.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教科研项目申报书

3.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校级教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技处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