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部、处、室:
现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0年第二批)的通知》转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各部门认真领会《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0年第二批)的通知》要求,根据学院学科、专业情况和产学合作实际需要,组织师生主动与企业联系,动员师生积极参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http://cxhz.hep.com.cn/)注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院部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申报材料提交前要组织教指委专家、专业或学科带头人对上报课题材料进行审查、指导并填写《课题评审表》,申报人要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力争使项目获得省级立项。立项情况将作为教师及二级学院年度科研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材料要求
请于1月27日前将申报的项目汇总表、审查合格的申报书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报送到教学楼1122办公室。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0年第二批)的通知
2.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
3.《汇总表》
4.《课题评审表》
科技处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