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室: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3〕17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本专项任务项目重点围绕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开展研究。申报人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突出问题导向,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1)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年限为2年。
二、申报对象
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
三、资助额度
每个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各院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教师进行申报。申报过程中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立项情况将
作为教师及二级学院年度科研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成果要求
最终成果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
2.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3.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
(三)材料要求
2023年4月25日前,各项目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https://218.241.235.188/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进行申报。
附件:
1.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
2.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拟申报汇总表
3.2023年度人文社科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
科 技 处
2023年3月23日